社会各界出于善意的宣传反而使公众对“乙肝携带者”形成过度反应。这使乙肝患者不仅要面对疾病的压力,还要面对疾病之外来自社会的压力。这样的社会环境为“代检”行业的兴起,提供了生存的土壤。 北京某三甲医院的一位医生说,如果一个求职者仅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,这个患者本身不具传染性,若肝功能正常的话,也不会转化为肝病患者,但几乎所有患这种病的人,在求职时都遇入职体检标准到过或大或小的阻力。 这位医生说,对医学知识的一知半解,以及预防宣传的不到位,使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处境越来越艰难,这个问题需要尽早得到解决。 据悉,今年2月,人社部、卫生部、教育部联合发出通知,明确要求“在入学、就业体检中,不得进行任何涉及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的检查,包括乙肝五项等”。 自三部委联合发出上述通知后,东莞市卫生局也要求:不得在入学、就业体检中常规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,各医院要迅速组织对现有体检项目进行清理,凡与《通知》规定不一致入职体检标准的体检项目,一律停止执行。此外,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注意保护受检者的隐私,有关乙肝检测项目的检测体检报告应密封,交由受检者自行拆阅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。 |
